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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诊疗许可证发放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资料审查和现场勘查,蓝田县旺旺宠物门诊符合动物诊疗许可相关要求,予以颁发《动物诊疗许可证》,现将审批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1月7日前与蓝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三科联系。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日-2021年11月7日

电话:029-82738552 地址:蓝田县滨河东路1号

后附公告清单



蓝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1月1日


序号

事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证号

审批时间

1

动物诊疗许可证(新办)

蓝田县旺旺宠物门诊

马小娜

蓝田县迎宾路建材街(茂盛酒店对面)

陕西动诊字蓝〔2023〕001号

202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