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资料审查和现场勘查,蓝田县旺旺宠物门诊符合动物诊疗许可相关要求,予以颁发《动物诊疗许可证》,现将审批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1月7日前与蓝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三科联系。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日-2021年11月7日
电话:029-82738552 地址:蓝田县滨河东路1号
后附公告清单
蓝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1月1日
| 序号 | 事项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地址 | 证号 | 审批时间 |
1 | 动物诊疗许可证(新办) | 蓝田县旺旺宠物门诊 | 马小娜 | 蓝田县迎宾路建材街(茂盛酒店对面) | 陕西动诊字蓝〔2023〕001号 | 2023.11.1 |


陕公网安备61012202000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