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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公安局对县第十九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类别:A
蓝田县公安局
签发人:蔚红德
蓝公函〔2024〕75号

蓝田县公安局

对县第十九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复函

张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蓝田县教师进校周边交通安全的建议》(第22号)收悉。现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整治教师进校周边交通安全隐患的建议很好,我局交管大队立即安排城区中队,再次深入该路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采取以下三项措施予以治理:

一是加强早晚护学岗警力。在周内上午7:30-8:00和下午17:40-18:30落实专人开展交通疏导和违停整治工作,确保学生和家长能够安全畅通地通行。同时,执勤民警在护学岗期间,积极向学生家长宣传文明规范停车的要求,预防交通拥堵现象。

二是加强巡逻力量和频次。每天固定4人、警车1辆,在班内时间对县门街至教师进校巷口、进校门前的西关正街、西街等校园周边道路的违法停车进行催挪和贴条,检查流动摊贩所驾驶的机动车三轮车的驾驶证和行驶证、保险等。近日来,共催挪违停车辆60辆次,贴条51例,查扣无证驾驶摩托车3例。

三是合理施划禁停标线。我们已经在县门街进校巷口左右两侧施划了禁停线,禁止车辆停放,扩大出入巷口的交通安全视距,积极预防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此外,我们还准备在学校门前新增机动车禁停牌2个,维修巷口的破损禁停牌1处,进一步提升提示警示效果。

蓝田县公安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