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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复函

蓝住建函〔2019〕81号

 

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复函


刘光亚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蓝桥镇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蓝田县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蓝桥镇环境优雅,生态宜居,作为我县重点打造旅游景区之一。为了能够很好支持和配合蓝桥镇政府做好我县全域旅游工作,我局已将蓝桥镇蓝桥街村列入美丽宜居示范村。通对村庄环境卫生的整治,绿化、亮化、美化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使该村的人居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建设初期我们给予了一定的资金支持,待建设工作结束后根据建设工程量再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对于你们提出的道路拓宽“油反砂”和旅游公厕项目建议超出住建局职能范围由县交运局和县旅发委给予答复。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县小城镇建设的关心。希望你们以后在村镇建设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谢谢合作!

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