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毅平代表:
你及杜小溪等三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垃圾清运、监管,做好经费保障的建议收悉。蓝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建议高度重视,并专题研究,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开展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垃圾清运资金投入
依据《蓝田县农村环境卫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蓝政办发〔2014〕93号)文件精神,目前,我县按照政府投入为主、镇村集资为辅的原则,建立市县财政补助、镇村筹集补足,政府主导、分级负担的长期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市县财政分别按照2013年末农村实有人口(59.3万人)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市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保洁员工资。县财政补助资金除弥补保洁员工资不足外,主要用于环卫设施购置、维修及垃圾清运处理补助。镇村筹集的资金,由镇(村)管理,分级使用,用于环卫设施添置、更新、清运队运行经费及保洁员工资补助等。
随着物价、人员工资上涨,因受我县财政能力限制、村集体经济薄弱等多种原因,原市县财政补助已不能满足镇村日常工作需要,目前,日常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经费除由县政府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专项资金以外,还需通过争取中、省、市奖补资金、整合各类扶持资金(环保、卫生、扶贫及自筹等)、采用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鼓励发动村民投工投劳及探索村民付费买服务机制等方式拓宽资金来源。
(一)争取中省资金。根据中、省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今年起,中省预算内投资将加大投入力度,我县将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加强和省市有关单位的联系,积极争取中、省投入。
(二)整合项目资金。我县研究出台了《蓝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整合及管理办法》(蓝政办发〔2018〕130号)文件精神,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九项重点工作(村庄规划编制、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整治、农村厕所提升改造、农村绿化美化、农村基础设施提升、“清洁田园”专项行动、“美丽乡风”建设)项目实行入库管理,进行项目整合,依据《项目资金整合及管理办法》集中安排项目资金。
(三)多渠道融资。按照公益性项目、市场化运作的理念,充分利用现有融资平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实现政府资金与社会资金的统筹使用。
二、关于“加强监管,保证稳步运行,提升居民环境”方面
为推进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根据《蓝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2018-2020)行动方案》,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蓝田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办法》,对各镇街和承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作的各单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同时,按照省、市工作安排,对全县所有村庄要求以“八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室内外卫生、清理乱堆乱放乱搭建、清理废弃房屋和残垣断壁、清理农村河道卫生、清理农村道路沿线卫生和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主要内容,全面开展村庄清洁行动。通过整治,村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农民不良习惯有所改善,达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县人居办每天安排三个督导组对各镇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当天反馈镇街,要求两天内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的,联合县委督查室和县政府督办室现场督办整改落实。
对各镇街、各部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评比以考核结果为依据进行排名,对考核结果及排名全县通报,并作为单位年度考评依据;连续三次排名后三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事关广大农民的根本福祉,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全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大西安的必然要求。同时,需要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目前,全县正在积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形成整治工作的合力和热潮。
最后,衷心感谢你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蓝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
联 系 人:王 磊
联系电话:82738902
抄送:县人大代联委、县政府督办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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