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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公安局关于对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70号建议的复函

蓝公函〔2022〕 47号

类别: A

蓝公函〔2022〕 47号                                                          签发人:单强


刘军锋、赵永平、张宏安、王波、郭静花、白林、吕宏舒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解决县门街和蓝新路交通拥堵问题的建议(人大第70号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随着蓝田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全县机动车大幅增加。截至目前,蓝田县全县驾驶人13. 8万人,机动车13.1万辆,其中小轿车约为7.5万辆。2021年全县新增机动车1.2万辆,其中小轿车新增4300辆。县城路面停车位仅2963 个,免费公共停车场仅有白鹿广场2处,共可停放120辆小轿车,可见县城停车难问题异常突出,必然导致乱停乱放和交通拥堵现象。加之,近期县城长坪路和312国道东城水库大桥封闭施工,大量车辆涌入蓝新路,造成蓝新路交通压力较大、形势严峻。县门街和蓝新路系我县城区的主干道,平时车流量较大,尤其在学校每天上下学期间,交通拥堵问题突出。我局交管大队经过实际调研发现,您提出的增加公交运力和学校错时上下学等办法很好,我们也通过县交安委向交通局和教科局书面发函建议落实,但对实际交通拥堵问题缓解的效果不佳。我们交警大队已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治理。

一是将蓝新路北小十字至信合十字道路中央隔离栏杆予以封闭,减少机动车随意掉头,提高通行效率。将蓝新路文化路口的原两条斑马线磨除一条,在学生上下学时统一走右侧斑马线,减少机动车与学生的冲突几率。二是优化红绿灯配时,将蓝新路北小十字、财政局十字、县门街十字等4个十字的绿灯配时加长到90秒,让同一十字车少的一方红灯延迟15秒,车多的一方在15秒内优先左转和直行,用时间换空间,降低左转车与直行车的冲突几率,提高车辆通行效率。三是在蓝新路北小十字由南向北方向,因地制宜,禁止车辆左转和掉头,设置“禁止左转掉头”提示牌3个、大型车道引导牌1个,引导车辆右转到北环路100米处掉头后,再左转和直行,减少十字左转掉头车与对面直行的冲突点,提高车辆通行效率,也兼顾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治理。三是按照“用空间换时间”的理念,将财政局十字交通标线予以重新改造。变窄非机动车道,加宽左转加直行车道。并将右转加直行车道的停车线后撤8米,与非机动车停车线和斑马线分离,用位置空间换取避让时间,实现绿灯亮时在前方的非机动车先行,不与后方的右转机动车发生冲突,右转的机动车也不与行人发生冲突。又将中央隔离栏杆移除8米,可让左车道3辆车同时掉头,还将十字西南角的601公交站点迁离20米,腾出30米的机动车禁停区,在十字四个方向50米内施划了“黄道沿”,禁止停车,力争消除十字堵点,提升车辆通行效率。四是在蓝新路、县门街早晚高峰时段安排执勤交警和护学岗警力,吹起哨子、迈开步子,规范指挥疏导,引导学生一批一批安全通过,并提醒注意交通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资金,进一步优化改造红绿灯设施,预防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


蓝田县公安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