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蓝水函〔2022〕65号 签发人:杨海波
薛毅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乡村污水处理,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具体措施。因此,加快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十分必要的。
按照县政府安排,目前已完成汤峪镇薛庙村、尖角村、骆驼岭村、姚林寨村、洪寨村农村污水治理。下一步,依据蓝田县“十四五”规划及环保部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我们将逐步完成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实现乡村振兴夯实基础。
最后,感谢您对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蓝田县水务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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