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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水务局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复函

蓝水函〔2022〕65号

类别:B

蓝水函〔2022〕65号                                          签发人:杨海波


薛毅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乡村污水处理,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具体措施。因此,加快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十分必要的。

按照县政府安排,目前已完成汤峪镇薛庙村、尖角村、骆驼岭村、姚林寨村、洪寨村农村污水治理。下一步,依据蓝田县“十四五”规划及环保部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我们将逐步完成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实现乡村振兴夯实基础。

最后,感谢您对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蓝田县水务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