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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复函

蓝建函〔2022〕45号

类别A

蓝建函〔2022〕45号                                           签发人:黄辉


马荣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县城主城区合理配套路灯等设施”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蓝田县城市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县住建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接到提案后,立即安排相关科室赴现场进行了调查,并联系县城管执法局对您提出的新城路路灯灯光被大树遮住、文化路路灯安装过密的问题进行处置,县城管绿化部门将对该区域道路行道树进行了修剪,我局将对新城路路灯光源进行了检测并更换光照度不够的光源。

下一步,我局将配合与城管部门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加强对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的巡查维护,合理调控路灯开关灯时间和照明效果,并根据季节的变化、苗木的生长特性以及具体的环境对树木进行修枝剪型,确保园林绿化的美观和周围环境的协调性。


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