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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县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36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类别:A类
蓝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签发人:签发人:韩岳恒
蓝城管字〔2023〕38号

蓝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对县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36号提案的复函

代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校园周边流动食品摊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县教科局在校内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食品安全教育,让学生学会自我保护,自觉抵制“三无”产品。

二是进行重点监管。县教科局落实专人对校园周边流动食品摊贩进行重点监管,对流动食品摊贩进行食品安全宣传劝导,同时积极配合县市场监管局和城管执法局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县城管执法局集中开展校园周边的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了整治重点及标准,全面清理取缔校园周边流动食品摊点。

四是维护良好秩序。县城管执法局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定点值守与巡回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多措并举开展校园周边整治,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的市容秩序。

五是加强日常监管。县城管执法局和县市场监管局加大日常督查检查,对发现问题跟踪督办,巩固整治成果,确保食品安全和交通安全。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蓝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4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萍莉 82720399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督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