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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1月31日,蓝田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永平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西峰、陈小马、龚卫、李宏涛和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何勇,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娜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议题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部分镇(街)人大负责人;个别市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3年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法制委员会关于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县法院关于提请确定蓝田县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报告,《2024年蓝田县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投票表决办法》、《2023年蓝田县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表决通过了《蓝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吴永平为新任命人员颁发证书,并举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

会议强调,要优化支出结构,增强财政资金效益。要依法落实财政资金使用规定,保障投入产业领域,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要落实备案审查,加快建设法治蓝田。要认真按照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规定的报备范围和方式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坚定政治信念,忠实依法清廉履职。新任命的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监督,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