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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定李同勃任蓝田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12月30日,蓝田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永平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穆西峰、陈小马、龚卫、李宏涛和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展云飞就人事事项进行的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徐毅辞去蓝田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经过表决,任命李同勃为蓝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李同勃为蓝田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永平向李同勃同志颁发证书,李同勃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苏护强,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卢允涛,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娜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苟勇;议题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镇(街)人大主席(主任)、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