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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和“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第一批)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县司法局牵头梳理制定了“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和“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第一批),现予以公示。

附件:蓝田县“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和“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第一批).pdf



蓝田县司法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