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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关于对蔡文姬纪念馆创建无废景区评定验收结果的公告

根据《西安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市政办发〔2023〕4号)和《“无废景区”创建指南》,蓝田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局联合蓝田县生态环境局无废办对蔡文姬纪念馆进行评定验收,经评定蔡文姬纪念馆达到无废景区标准,确定为无废景区。

特此公告。


蓝田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