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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为规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确保问题整改的质量和效果,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陕秦岭委〔2020〕6号)销号程序。经验收合格,现将蓝田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中的2个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蓝田县普化镇杨斜村搭建彩钢棚用于汽车维修,面积约60平方米,疑似占用基本农田;韩门寨村垂钓园搭建2处临建房屋和4处亭子用于经营餐饮,该点位属于秦岭建设控制地带,现场未提供相关审批手续,疑似乱搭乱建。

二、整改目标

拆除土地上的搭建的建筑物并恢复土地原貌。

三、整改情况

普化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9月9日完成对普化镇杨斜村搭建彩钢棚、韩门寨村垂钓园的拆除和自查验收,普化镇人民政府已进行公示,9月16日向我局上报整改情况及自查验收表、佐证资料。

公示期间为2024年9月25日-2024年9月3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

电话:029-82752615

邮箱:ltzgjcd@163.com

地址:蓝田县蓝新路7号



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