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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反馈问题蓝田县工业园存在无发改、国土、规划等部门审批手续等问题。

整改情况

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后,我县立即组织相关单位对园区内企业各类审批手续办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审批手续不全的企业,实行“一企一策”督促指导,限期完善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关停取缔;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同时,做好园区规划编制工作,2023年6月30日,我县将《蓝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上报市政府进行审查;2023年11月,我县完成《蓝田县工业园概念规划设计》编制;目前,工业园概念规划设计已通过专家评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已顺利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厅长专题会、省规划委员会、区县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技术审查等各项审查。按照省市资源规划部门相关意见,报审成果可作为规划审批依据进行使用。待规划审批通过后,我县将进一步完善园区规划,并启动工业园所在地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截至目前,反馈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

长效机制

我县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政治担当,把握工作重点,不断提升环境空气质量。一是围绕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持续推进任务落实,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二是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产业规划、产业政策要求,严把企业准入关口。加强对园区企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确保企业依法依规生产。三是持续紧盯历次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影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重点部位和重点问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我县生态环境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