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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秦岭办2025年第2期辋峪河河道乱采乱挖砂石问题
整改验收情况的公示

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通报2025年第2期》工作要求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陕秦岭委〔2024〕2号)相关规定,现将相关验收工作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

西安市蓝田县乱采乱挖点位于辋川镇闫家村附近,涉及辋峪河河道数公里。河道有多处采挖痕迹,据附近村民及场内工人讲述,河道范围内夜间盗采砂石行为猖獗,河砂可以长期供应,随时采挖。

二、整改目标

规范河道采砂秩序,严厉查处非法采砂,实现河道采砂管理长效监管。消除河道行洪隐患,杜绝出现乱采乱挖问题,恢复辋峪河河道的生态功能和防洪安全。

三、整改情况

(一)案件查处。蓝田县公安局已对涉案人员进行训诫谈话;蓝田县水务局已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并批评教育;蓝田县交警队已对涉事三轮车进行报废。

(二)完成生态修复。蓝田县水务局已对辋川镇闫家村沙坑进行整平,并封堵下河路。

(三)持续加强巡查执法。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预防盗采案件的发生。

5月29日,县级各相关部门联合进行验收,经过现场勘查和测量,盗采河段沙坑已平整、河貌良好、河道通畅,验收组讨论后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时间: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县水务局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29-82721323

邮箱:897670123@qq.com

蓝田县水务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