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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政府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陕秦岭委〔2024〕2号)相关规定,2025年6月9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联合陕西省交通厅对西十高铁SXQZ-2标段隧道弃渣场乱排乱放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经现场对照《西十高铁XSZQ-2标段隧道弃渣场乱排乱放问题整改方案》逐项查看核实,该问题整改已达到验收销号要求,现将相关验收工作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蓝田县人民政府反馈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姓名和联系电话。


附件:1.西十高铁XSZQ-2标段隧道弃渣场乱排乱放问题整改方案.doc

          2.西十高铁XSZQ-2标段隧道弃渣场乱排乱放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doc



蓝田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