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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城市和综合执法局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为规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确保问题整改的质量和效果,按照《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市委秦岭办发〔2023〕3号)销号程序,经验收合格,现将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2025年动态台账反馈问题中的2个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1.蓝田县焦岱镇佘家湾村环山路南垃圾压缩站项目正在建设,该点位属于秦岭一般保护区,现场未提供相关审批手续。

2.蓝田县普化镇马湾村垃圾压缩站项目正在施工,该点位属于秦岭建设控制地带,现场未提供环评、用地、规划、施工等审批手续。

二、整改目标

核实项目建设审批情况,确保项目建设前期手续符合要求。

三、整改情况

1.焦岱镇人民政府于2025年7月9日完成对焦岱镇佘家湾村环山路南垃圾压缩站项目建设审批手续的核查和自查验收,焦岱镇人民政府已进行了公示,7月25日向我局提供了相关手续及佐证资料。

2.普化镇人民政府于2025年7月9日完成对普化镇马湾村垃圾压缩站项目建设审批手续的核查和自查验收,普化镇人民政府已进行了公示,7月25日向我局提供了相关手续及佐证资料。

公示期间为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

电话:029-82752276,邮编:710500

地址:蓝田县体育路50号

蓝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