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社会公益 / 环境保护 / 正文

蓝田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县级林长及责任区分工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蓝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因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经蓝田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县级林长制责任区域予以调整,请调整后的县级林长严格按照《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附件:蓝田县县级林长及责任区分工

蓝田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15日

附件:

蓝田县县级林长及责任区分工

一、县级林长

县 总 林 长: 徐 毅 县委书记

      李同勃 县委副书记、县长

县副总林长:苏护强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何 勇 县政府副县长

二、县级林长及责任区域

县级领导         镇(街)

徐 毅 周 锐      三里镇

丁相天          华胥镇

李同勃 苟 勇      蓝关街道

赵 刚          汤峪镇

胡新志 陈 磊      洩湖镇

苏护强          玉山镇

卢允涛          焦岱镇

王 晶          安村镇

王 剑          前卫镇

展云飞          普化镇

贺新锋          孟村镇

张平章          九间房镇

李宇鹏          葛牌镇

穆西峰 王娜娜      辋川镇

陈小马 毛会霞      厚 镇

龚 卫 李凤杰      灞源镇

李宏涛 李永波      三官庙镇

何 勇          小寨镇

蔚红德 张均锋      蓝桥镇

何 勇          蓝田县国有终南生态林场

             蓝田县国有清峪生态林场

             蓝田县国有王顺山生态林场

责任区域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