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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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6101227263010220/2026-000016 |
发布日期 |
2026-01-05 11:04 |
来 源 |
蓝田县水务局 |
| 内容概述 |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蓝田县灞河水源地保护区存在垃圾堆放、标识标牌缺失等问题后,该县迅速行动,通过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等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重要论述并部署落实。主要领导督导检查,组织相关单位排查整改,2025年11月完成自查验收,问题已整改。后续将强化巡查监管、宣传引导,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保障水源地环境安全。 |
发布时间:2026-01-05 11:04
来源:蓝田县水务局
| 反馈问题 | 个别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不到位,蓝田县灞河水源地保护区存在多处垃圾堆放、标识标牌缺失和隔离设施破损等问题。 |
| 整改情况 |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后,我县迅速行动、高位推进,通过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等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并及时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坚持靠前指挥,定期深入水源地保护区、河湖沿岸督导检查水源地保护、河湖长制落实及环境风险隐患整治等重点工作,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有力有效解决。组织县水务局等相关单位对灞河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全面排查,逐项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推动整改落实,累计清除河道周边建筑垃圾5处62立方米,维修更换破损标识标牌6个,安装防护围栏420米,对地势复杂区域采取加固措施,有效解决保护区内隔离设施破损、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增设宣传警示牌4个、智能摄像头3个、太阳能无线监控6处,加强常态化巡查管控,重点区域环境安全隐患有效降低。2025年11月,县水务局牵头成立验收组,完成自查验收工作。截至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
| 长效机制 | 我县将认真落实全省、全市关于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政治担当,把握工作重点,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一是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加密重点河段、敏感区域巡查频次,确保环境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快速处置。二是广泛宣传引导,通过设置警示牌、进村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水源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公众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共治共享良好氛围。三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强化相关部门、镇街协同联动,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定期对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全力保障我县水源地环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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