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2024年秋季开学工作平稳顺利,按照市教育局及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县教科局决定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学及局属单位相关工作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范围
2024年8月30日—9月6日,对全县所有高(职)中、初中、小学、教学点、幼儿园和局属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二、检查重点内容
(一)学校(单位)开学工作情况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主要检查各学校开学氛围营造及后勤保障,上学期主要工作成绩和新学期工作计划,师生报到情况、“开学第一课”、环境卫生整治、学校领导带课、教师提前备好一周课、课后服务、“双减”等工作准备和生源变化情况。同时,对县教科局暑期前后安排的作业管理、学校财务管理、学校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化解、校服管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教职工暑期政治理论学习、教育资助、教育重点建设项目进展等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二)校园安全情况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根据县教科局的安排部署,结合近期下发的《关于印发<蓝田县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蓝田县深化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及会议要求,全面排查和消除各类校园安全隐患。主要检查安全教育周安排落实情况和安全管理各项制度、预案建设情况,校园安全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校园安全“4个100%”落实情况,校舍、设施设备安全情况,以及校园消防、防溺水、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集体活动安全、燃气安全、交通安全等。各科室要对所分包镇(街)校园安全隐患台账建立情况以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使责任落到实处,隐患彻底消除。
(三)营养改善计划和食堂管理情况
持续纠治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执行过程存在的跑冒滴漏和贪腐行为,重点检查专项资金审计指出问题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情况。对资金申报分配、拨付使用和供餐模式、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供餐质量和开学第一餐等方面进行排查,规范流程,强化监管,推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阳光招生工作情况
各学校要坚持教育部招生入学“十严禁”,严禁提前开学、提前收费、提前军训等行为,严禁违规补课,严格落实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工作要求。严查空挂学籍、违规借读和由此引发的乱收费问题,对重点学校采用进班点名、逐个排查等方式,切实加强学籍管理。中职学校招生不得夸大宣传,保障特殊群体学生顺利入学。
(五)教育乱收费情况
各学校(幼儿园)坚持教育收费校(园)长公开承诺和收费清单化公示机制,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落实年度治理教育乱收费目标责任书,组织学习教育收费负面行为清单,对照清单开展自查,建立问题台账,向教科局报送自查整改工作情况。各检查组检查各学校(幼儿园)收费制度、收费管理是否规范,督促整改违规收费等问题。
三、检查方法
1.各中心学校要提前对辖区学校、教学点、幼儿园的开学工作进行认真安排,对每个校点进行全面检查,查漏补缺。
2.检查组听取分包学校介绍开学准备情况,实地查阅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和有关工作总结、计划等书面材料,查看功能室、学生宿舍、食堂等设施,并通过师生个别访谈等形式了解新学期教育教学管理安排部署情况。
3.各检查组要认真召开检查组成员会议,经过充分分析汇总,形成具体简明的书面汇报材料,客观分析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局属各单位的特色工作和存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建议。
四、分组安排
按照局领导包片、机关科室包镇(街)校的安排,派出1个巡查组和16个检查组,对2024年秋季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学工作及局属单位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五、几点要求
1.各学校(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学期开学工作的重要意义,围绕新学期的各项教育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良好开端。对存在各类隐患问题的学校,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检查组要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并跟踪督查整改到位。
2.各检查组在进行督导检查时,要严格按照开学工作检查的要求和有关政策规定,深入基层,掌握真实情况,认真做好检查指导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有关工作纪律,不得层层陪同,不得安排与检查无关的活动,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给基层学校增加负担。
3.请各检查组于9月6日前将附件表册和检查汇报(600字以内)统一交办公室,并对工作敷衍的学校、单位提出通报意见,县教科局将全县中小学开学工作检查情况汇总后集中通报。如有对新学期开学工作及常规工作相关要求思想不重视、落实不到位、检查不细致,在上级督查中出现问题的,县教科局将予以严肃问责。
蓝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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