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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教科系统安全生产领域“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领域“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市教办发〔2022〕95号)要求,为切实做好相关整治工作,确保此次行动顺利进行,我局结合全县教科系统实际,制定如下整治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关于做好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学校各项安全监管和风险防控措施,全面、系统、彻底排查治理校园安全隐患,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安全管理工作秩序,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教科系统持续安全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消防安全。排查是否存在电源火源失管、电气线路老化破损、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违规搭建和装饰装修、电动车乱停放、违规住人、堵塞消防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置齐全、完好有效,楼梯、通道照明设备设施布置,逃生警示标志、安全指示是否完善;学校配电房、学生宿舍、食堂等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工作是否符合规范;教职员工和学生等有关人员对消防知识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是否掌握。

(二)校车及交通安全。校车安全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是否完善,校车许可制度是否完善落实;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校车驾驶员是否取得驾驶校车资格,是否存在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针对不同季节交通安全特点,是否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学校及周边的安全警示牌、减速带、交通信号灯、斑马线、减速带等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合理设置停车泊位,有无乱停乱放现象。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学校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领取、使用和报废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防冒领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实验室、危险药品室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是否落实,有无安全隐患。

(四)燃气安全。重点对使用燃气学校数和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情况进行排查;查看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燃气和私拉乱接燃气管线行为;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是否安全齐全、运行状况是否完好;燃气管道是否存在埋深不足、安全距离不够和管道被占压等隐患。

(五)建筑施工安全。重点排查建筑施工队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施工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学校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器械、围墙、闲置校舍、师生宿舍、简易建筑等的安全管理、安全排查和日常检查是否落实;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设施,有无采取设立围挡、警戒线和警示标语等防范措施,事故隐患整改措施是否到位;施工场地与校园教学区有无进行有效隔离防护,是否安排人员值班防止学生进入施工现场。

(六)特种设备安全情况。查看学校锅炉、电梯、学生运动器械、幼儿游戏器械等特种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排查是否落实;特种设备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情况等;有无非法改装安装、非法使用、无证操作和使用报废、过期特种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校园周边安全。查看学校大门口是否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学校门前道路是否设置限速和警示标志,施划减速带、人行横道和交通信号灯;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是否存在开设网吧、电子游戏厅、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等行为;校门50米内范围内是否有专门警力开展巡逻,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道路交通秩序。

三、阶段划分

起止时间:2022年4至11月。分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4月10日前)。各学校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启动。

(二)全面排查(4月11日至5月底)。要自下而上,边查边改,采取学校排查、县教科局检查、市教育局督查的方式,把风险隐患查实、查准、查清,建立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清单,实施闭环管理。

(三)集中整治(6月至9月底)。坚持立查立改、动态清零。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要求。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按照“一隐患—方案”的要求,落实防控措施,集中力量整改,逐一销号。

(四)巩固提升(10月至11月)。开展“回头看”,全面梳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经验、评估成效、分析问题,强化攻坚,确保问题隐患清零。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校园长要亲自研究部署,精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研究制定跟踪监督、奖惩激励等措施,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强化督查检查,严格执法问责。县教科局将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专项行动”开展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认真、同一类隐患反复发生等问题要开展事前问责,严肃查处属地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行为.

(三)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各学校要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通过美篇、公众号等网络媒体进行宣传,在校园内通过海报、标语、滚动字幕等方式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对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要开展警示教育,汲取事故教训,提升学校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四)加强统筹协调,严格信息报送。要把“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活动密切结合起来,既要重点突出,又要全面推进。各学校要明确一名负责领导,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开展和信息报送工作,并于4月19日前将本单位部署开展情况报县教科局;5月10日、7月10日、9月10日、11月10日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县教科局。期间,每月1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统计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和重大安全风险清单,重大工作事项、经验做法随时报送。

附件:1.安全生产领域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doc

       2.重大事故隐患清单.doc

       3.重大安全风险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