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中心学校:
根据《西安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实施细则》《西安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精神,为积极鼓励、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普惠性、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持续稳步提高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水平。结合《蓝田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具体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检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符合申报条件并按时提交申报材料的民办幼儿园。
二、时间安排
2022年5月下旬。
三、认定条件
申报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主要包含办学资质齐全、办学条件基本达标、收费合理、制度健全、财务规范、保教质量较高等方面,详见《蓝田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实施细则(修订)》。
四、认定程序及要求
1.听取汇报:幼儿园主要从幼儿园基本情况,具体工作,包含办园条件、保教工作、卫生保健、教师队伍园务管理等,以及下一步发展思路等方面进行自查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查阅档案资料:查看幼儿园近两年的工作档案和资料。
3.实地检查并反馈问题:检查组成员将按照各自分工,对照《蓝田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检查表》实地查看幼儿园各项工作,发现问题随时反馈。
4.下达整改意见书:检查组向幼儿园及所在镇(街)中心学校针对存在问题下达整改意见书。
五、组织保障
为稳妥做好2022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县局联合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成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
组 长:张 旭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党委书记
王向军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何平郎 县财政局党委书记
张军波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
副组长:荣利民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成 员:杨 华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学前教育科科长
崔宏伟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科科长
贺栋梁 县财政局教科文卫科科长
吴红恩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科科长
主要负责我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和认定结果审核等工作。
工作小组:
组 长:荣利民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副组长:杨 华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学前教育科科长
成 员: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抽调相关人员3名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抽调相关人员1名
县财政局抽调相关人员1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调相关人员1名
主要负责实地检查评估及初步认定工作。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检查认定工作。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是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提升办园条件、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办学水平的有效途径,是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促进县域普惠性民办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中心学校要高度重视,组织辖区内民办幼儿园认真学习《细则》,引导各园积极、自愿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2.扎实开展检查指导工作。各中心学校要强化检查指导,对照认定条件对申报幼儿园进行镇级初验,并督促各幼儿园扎实整改。各幼儿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做好自查、整改,不断完善幼儿园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
3.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各幼儿园要做好汇报材料、档案资料等各项准备工作。汇报材料要贴合认定条件,突出亮点和特色工作。要求提供办园资质证件原件、人员资质证件原件、各项合同及协议、财务专账等原始佐证材料备查。
蓝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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