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前教育阶段
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学前一年满5周岁幼儿及在园残疾幼儿,按幼儿园类别减免。
贫困幼儿生活费补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750元/生·年(3元/生·天,一年按250天计算)。
二、义务教育阶段
免学杂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按照国家标准全免。
免费教科书: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按照国家标准全免。
寄宿困难生生活费补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小学4元/生·天、初中5元/生·天,一年按250天计算)。
非寄宿困难生生活费补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非寄宿生,且符合资助条件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农村低保户、残疾学生及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等重点保障家庭学生,小学500元/生·年、初中625元/生·年。
营养改善计划:义务阶段所有在校就读学生(含特教学校送教上门学生),1000元/年。
三、高中教育阶段
免学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省级标准化高中1600元/生·年。
国家助学金: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困2500元/生·年(每学期1250元/生);贫困1500元/生·年(每学期750元)。
四、中职教育阶段
免学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600元/生,年(每学期800元)。
国家助学金: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困2500元/生·年(每学期1250元/生);贫困1500元/生·年(每学期750元/生)。
五、高校教育阶段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ニ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滋蕙计划资助项目:专项资助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次性补助其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备注:以上学前、义务、高中、中职阶段资助项目均由学生在就读学校申请办理,县教育扶贫与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审核;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及滋蕙计划资助项目在县教育扶贫与学生资助服务中心资助服务大厅线上或线下办理;
高校学生入学后,按照所就读高校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及流程申请办理。
政策咨询联系人:县教育局干部 张锦荣 徐静 荣凌云 成艳丽 029-8272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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