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十二条政策措施》有关程序,经审核, 2023年度蓝田县社区工厂(蓝田县秦玉龙淀粉制品加工厂)吸纳脱贫劳动力占总员工人数1/3以上,符合享受蓝田县社区工厂场地租赁、水电费,按不超过实际支出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现将蓝田县秦玉龙淀粉制品加工厂场地租赁(6400元)及电费补贴(100947元)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20日。
公示期内敬请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29-82731703
蓝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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