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十二条政策措施》有关程序,经审核, 2024年度蓝田县社区工厂(西峡县恒盛菌种厂)吸纳脱贫劳动力占总员工人数1/3以上,符合享受蓝田县社区工厂场地租赁、水电费,按不超过实际支出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现将西峡县恒盛菌种厂场地租赁(162500元)及电费补贴(36656元)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7日。
公示期内敬请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蓝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29-82731703
蓝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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