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
为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及移民搬迁后续管护力度,满足工作需要,按照西安市财政局等六部门《西安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使用财政衔接资金在全县开发村级扶贫项目资产管护员及移民社区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1.在全县337个行政村,每村设置1名扶贫项目资产管护员岗位;
2.在全县12个移民安置社区,每个社区设置1名公共服务岗位。
二、聘用对象
1.建档立卡脱贫户、低保户、监测预警户以及其它一般低收入农户家庭普通劳动力;
2.身体健康、热心公益,有劳动能力,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和手机APP数据使用;
3.同等条件优先使用无固定收入的村组干部。
三、岗位职责
1.负责2013年以来扶贫项目实施形成的公益性扶贫资产的后续管护,建立完善村级扶贫资产台账。
2.协助做好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3.协助做好村级就业公共服务及信息报送工作。
四、聘用程序
1.发布岗位信息。各镇(街)发布公益性岗位信息,公布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工作职责、工作地点、招聘条件等。
2.本人提出申请。符合条件人员自愿向镇(街)提出申请,填写《蓝田县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申请表》。
3.资格审查及公示。各镇(街)进行资格审查,在初步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村、移民社区公示牌(栏)等显要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需留存纸质及影像资料。公示无异后方可最终确定为聘用人选,办理入职手续。对提出异议的,各镇(街)应认真核查,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
4.各镇(街)负责将本辖区内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的相关资料报县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备案。
五、岗位补贴及经费保障
公益性岗位补贴按月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550元。从业人员岗位补贴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各镇(街)每月底20日前向县人社局申请当月公益性岗位补贴,县人社局审核后将岗位补贴直接拨付聘用人员个人银行帐户。
工资申请所需资料如下:
1.《蓝田县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补贴资金申请表》;
2.《蓝田县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考勤表》。
五、职责分工
1.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根据工作需要按年度安排资金项目计划(230.34万元/年);指导培训从业人员开展日常业务工作;做好公益性岗位的业务考核等。
2.县人社局负责:公益性岗位开发、工资发放以及培训指导做好就业公共服务及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
3、镇街负责:按照相关政策及工作实际,确定公益性岗位聘用对象,做好从业人员日常管理、考核及组织业务开展等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各镇(街)要严格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指导村“两委”做好在岗人员使用和日常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恣意开发,避免“变相发钱”,防止福利化倾向、一人多岗、冒名顶替等违规现象。
2.各镇(街)要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聘用对象应具有政策规定的履职能力和身体素质。对违反政策骗取套取岗位补贴的,除追回相应资金外,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请各镇街接此通知后,专人负责,尽快确定各村、各移民社区公益性岗位人选,报县人社局审批。
附件:1.蓝田县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申请表.doc;
3.蓝田县××镇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公益性岗位的公示.doc;
蓝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蓝 田 县 乡 村 振 兴 局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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