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餐饮食品3类食品30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公告中食品3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在陕西九大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抽检的筷子(生产日期:2023-03-28),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0.10|,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在陕西九大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抽检的汤勺(生产日期:2023-03-28),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在陕西九大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抽检的餐碟(生产日期:2023-03-28),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蓝田县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企业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同时依法对经营企业进行查处。查处情况将于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 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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