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1类食品20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公告中不合格样品为食用农产品1批次,19批次为合格食用农产品。
二、不合格情况:
蓝田县二龙干鲜菜店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2024-1-29),噻虫胺检出值为0.36mg/kg,标准规定不超过0.2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蓝田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企业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同时依法对经营企业进行查处。查处情况将于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pdf
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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