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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的通告
(2024年第22期)

近期,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食用农产品等1类食品20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公告中不合格样品为食用农产品1批次,其余19批次为合格食用农产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蓝田县庞涛水果店外购的小台芒(购进日期:2024-04-21),吡唑醚菌酯检出值为0.207mg/kg,标准规定为不超过0.05mg/kg;噻虫胺检出值为0.23mg/kg,标准规定为不超过0.04mg/kg。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企业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同时依法对经营企业进行查处。查处情况将于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pdf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pdf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pdf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pdf

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