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粮食加工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4类食品40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公告中不合格样品3批次,其中餐饮食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在蓝田县紫东阁新疆食府抽检的酒杯(消毒日期:2024-11-25),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蓝田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在蓝田县鲜鲜蔬菜店抽检的细西芹梅芹(生产日期:2024-06-12),检出辛硫磷║0.17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在蓝田县鲜鲜蔬菜店抽检的芹菜(生产日期:2024-06-12),检出毒死蜱║0.21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单位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同时依法对经营企业进行查处。查处情况将于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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