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等1类食品35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公告中不合格样品为食用农产品2批次,其余33批次为合格食用农产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蓝田县厚镇凯尔玛购物广场外购的甜椒(购进日期:2024-02-23),噻虫胺检出值为0.075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蓝田县厚镇凯尔玛购物广场外购的鲜鸡蛋(购进日期:2024-02-18),氟苯尼考检出值为41.6μg/kg,标准规定为≤10μ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蓝田县市场监管局已责令相关企业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同时依法对经营企业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
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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