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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的通告
(2024年第52期)

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等1类食品33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公告中不合格样品为食用农产品1批次,其余32批次为合格食用农产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蓝田县郗选水果店外购的韭菜(购进日期:2024-03-19),乙酰甲胺磷检出值为0.23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蓝田县市场监管局已责令相关企业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同时依法对经营企业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pdf

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pdf

3.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pdf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pdf

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