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食用农产品等1类食品35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2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公告中不合格样品为食用农产品3批次,其余32批次为合格食用农产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蓝田县魏家综合商店外购的橘子(购进日期:2024-02-05),丙溴磷检出值为0.43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蓝田县全来海鲜店外购的黑鱼(购进日期:2024-03-21),恩诺沙星检出值为154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蓝田县客都生活超市焦岱第二加盟店外购的黄豆芽(购进日期:2024-04-16),6-苄基腺嘌呤(6-BA)检出值为32.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蓝田县市场监管局已责令相关企业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同时依法对经营企业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
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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