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食品药品 / 食品药品公告 / 正文

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的通告
(2024年第55期)

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等1类食品58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公告中不合格样品为食用农产品1批次,其余57批次为合格食用农产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蓝田县华都仟汇商行外购的豇豆(购进日期:2024-03-11),噻虫嗪检出值为0.834mg/kg ,标准规定为不超过0.3mg/kg 。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蓝田市场监管局已责令相关企业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同时依法对经营企业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pdf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pdf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pdf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pdf

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