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等1类食品58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公告中不合格样品为食用农产品1批次,其余57批次为合格食用农产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蓝田县华都仟汇商行外购的豇豆(购进日期:2024-03-11),噻虫嗪检出值为0.834mg/kg ,标准规定为不超过0.3mg/kg 。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蓝田市场监管局已责令相关企业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同时依法对经营企业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
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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