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1类食品49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公告中不合格样品为食用农产品3批次,46批次为合格食用农产品。
二、不合格情况:
蓝田县一品鲜蔬果店销售的鸡蛋(购进日期2024-03-09),地美硝唑检出值为3.31µ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蓝田县一品鲜蔬果店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2024-03-11),噻虫嗪检出值为0.048mg/kg,标准值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蓝田县仟奕便利店销售的青炮椒(购进日期2024-3-13),噻虫胺检出值为0.24mg/kg,标准值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蓝田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企业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同时依法对经营企业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
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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