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糕点、餐饮食品、速冻食品3类食品25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2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公告中不合格样品3批次,其中餐饮食品3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在蓝田县天宇刀削面馆抽检的小碗(黑色)(消毒日期:2024-11-25),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蓝田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在蓝田县天宇刀削面馆抽检的小碗(白色)(消毒日期:2024-11-25),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蓝田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在蓝田县天宇刀削面馆抽检的杯子(消毒日期:2024-11-25),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蓝田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蓝田县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企业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同时依法对经营企业进行查处。查处情况将于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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