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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
(2025年第33期)

近期,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食用农产品1类食品52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公告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在蓝田县洩湖亨通粮油店抽检的白皮花生米,检出黄曲霉毒素B1为161µg/kg,标准规定为≤20µg/kg。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在蓝田县刘璐商店抽检的青椒,检出噻虫胺为0.15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蓝田县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企业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同时依法对经营企业进行查处。查处情况将于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本次抽检项目.pdf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pdf

附件3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pdf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pdf

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 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