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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8批次食品监督抽检合格情况通告(2022年第72期)

近期,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对保健食品、餐饮食品、茶叶及其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11个大类共88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所检项目全部合格。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物中污染物限量》、卫生部公告〔2011〕4号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谷物粉类制成品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2、大米的抽检项目包括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₁、铅(以Pb计)。

3、小麦粉的抽检项目包括镉(以Cd计)、过氧化苯甲酰、黄曲霉毒素B₁。

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Q/BBAH 0024 S-2021企业标准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的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值、酸价(以KOH计)、乙基麦芽酚。

三、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物中污染物限量》、DBS61/ 0009-201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火锅底料》、GB/T 20293-2006《油辣椒》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普通食用盐的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亚铁氰化钾(以亚铁氰根计)、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

2、半固体复合调味料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四、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乳制品的抽检项目包括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

五、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853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物中污染物限量》、Q/XALY 0008S—2021企业标准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饮用纯净水的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n=5)、耗氧量(以O₂计)、铜绿假单胞菌(n=5)、余氯(游离氯)。

2、矿泉水的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n=5)、铜绿假单胞菌(n=5)、亚硝酸盐(以NO₂¯计)。

3、果蔬汁类及其饮料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六、速冻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Q/JYM0001S-2020企业标准、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速冻食品的抽检项目包括铬(以Cr计)、氯霉素、铅(以Pb计)。

七、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物中污染物限量》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蔬菜制品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

八、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豆制品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九、茶叶及相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物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茶叶及相关制品的抽检项目包括毒死蜱、铅(以Pb计)、水胺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

十、保健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09030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保健食品的抽检项目包括西地那非。

十一、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物中污染物限量》、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整顿办函〔2011〕1号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油炸面制品(自制)的抽检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2、肉冻、皮冻(自制)的抽检项目包括铬(以Cr计)。

3、半固态调味料(自制)的抽检项目包括可待因、吗啡、那可丁、罂粟碱。

4、饮料(自制)的抽检项目包括安赛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合成着色剂。

5、煎炸油的抽检项目包括极性组分、酸价(以KOH计)。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