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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2023年第9期)

近期,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粮食加工品15批次,餐饮食品18批次,糕点10批次。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公告中不合格样品3批次,其中餐饮食品3批次。

二、合格产品情况

(一)在蓝田县龍泉烧烤店的盘子(生产日期:2023-05-30),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蓝田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在蓝田县龍泉烧烤店的碗(生产日期:2023-05-30),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蓝田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在蓝田县龍泉烧烤店的酒杯(生产日期:2023-05-30),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蓝田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蓝田县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企业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同时依法对经营企业进行查处。查处情况将于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4日

第9期附件1.pdf

第9期附件2.pdf

第9期附件3.pdf

第9期附件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