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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的通告(2023年第11期)

近期,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餐饮食品1类食品8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公告中不合格样品为餐饮食品1批次,7批次为合格餐饮食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西安市独秀实业有限公司自行消毒的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的筷子(消毒日期2023-03-27),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12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蓝田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企业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同时依法对经营企业进行查处。查处情况将于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9月11日            

附件1

本次抽检项目

一、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抽检项目

1.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抽检项目包括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

2.花生制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3.凉粉类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4.食用血类(自制)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5.油饼油条(自制)抽检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附件2 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pdf

附件3 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pdf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一、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在消毒企业中广泛使用,但是如果餐具清洗消毒流程控制不当,会造成洗涤剂在餐具上的残留过量,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规定,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饮)具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应不得检出。

造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超标的主要原因:一是清洗餐具所用洗涤剂、消毒剂不合格。根据GB14934规定,所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GB 14930.1-2015《洗涤剂》、GB 14930.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剂》规定。如果用于清洗餐具的洗涤剂、消毒剂不符合标准,这样不仅清洗不干净餐具反而会造成二次污染。二是洗涤剂或消毒剂未彻底冲洗干净。可能是由于使用了过量的洗涤剂、消毒剂或水冲洗不充分、不彻底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