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公示表
(公示周期:2024 年1 月 1日至202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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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6101227263010220/2024-001715 |
发布日期 |
2024-06-04 09:34 |
来 源 |
蓝田县卫生健康局 |
| 内容概述 |
填报单位(盖章):蓝田县卫生健康局公示日期:2024年6月30日序号医疗机构名称不良执业行为事实记分周期年度累计记分1蓝田县李龙口腔医疗服务有限公司口腔诊所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主动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等院务公开信息的2024.01.01-024.12.3142蓝田国康医院医护人员未按照要求佩戴胸卡上岗2024.01.01-024.12.3123西安益康精神病医院未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书写病历2024.01.01-024.12.312 |
发布时间:2024-06-04 09:34
来源:蓝田县卫生健康局
| 填报单位(盖章): 蓝田县卫生健康局 | 公示日期: 2024年6月30日 |
|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不良执业行为事实 | 记分周期 | 年度累计记分 |
| 1 | 蓝田县李龙口腔医疗服务有限公司口腔诊所 |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主动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等院务公开信息的 | 2024.01.01-024.12.31 | 4 |
| 2 | 蓝田国康医院 | 医护人员未按照要求佩戴胸卡上岗 | 2024.01.01-024.12.31 | 2 |
| 3 | 西安益康精神病医院 | 未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书写病历 | 2024.01.01-024.12.3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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