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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公示表

(公示周期:2024 年1 月 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填报单位(盖章): 蓝田县卫生健康局公示日期: 2024年6月30日
序号医疗机构名称不良执业行为事实记分周期

年度累计记分

1蓝田县李龙口腔医疗服务有限公司口腔诊所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主动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等院务公开信息的2024.01.01-024.12.314
2蓝田国康医院医护人员未按照要求佩戴胸卡上岗2024.01.01-024.12.312
3西安益康精神病医院未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书写病历2024.01.01-024.1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