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假劣肉制品、假冒伪劣食品,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违法线索,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5年4月28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及重点
(一)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线索
1. 使用病死、毒死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加工肉制品。
2. 以假充真(如用鸭肉冒充牛羊肉)、以次充好、掺杂掺假。3. 添加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如过量使用亚硝酸盐)。
4. 销售过期、变质肉制品或篡改生产日期。
5. 无证生产加工肉制品或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认证标志。
(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线索
1. 生产销售“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合格证)食品。
2. 生产销售假冒知名品牌或商标的食品(如山寨饮料等)。
3. 销售过期食品或擅自更改食品保质期。
4. 虚假宣传食品,对食品的性能、功效、成分等进行虚假或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
三、举报途径
举报电话:12315、12345或029-82731365
四、注意事项
1. 举报人需提供明确线索(如时间、地点、经营者信息、实物证据等);
2. 对查证属实的线索,将依法处理并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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