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违法行为 | 适用情形 | 法律依据 | 备注 |
1 | 收购未备案 | 粮食收购企业未按规定备案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 |
2 | 未执行收购政策 | 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标准、未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粮食未作为非食品用途单独储存;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未进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 |
3 | 违反销售出库政策 | 违法销售出库真菌霉素、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质超出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储存期间使用储粮药剂未满安全间隔期,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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