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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蓝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相关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全县退役军人事务领域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条,包括机构职能、综合政务、公开年报、财政预决算等各类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做到依申请渠道畅通,依法按期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提交的申请。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和“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强化信息审核发布、安全管理和保密审查等内容。强化政务新媒体内容的动态监测、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平台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县政府网站主动发布政务信息,对相关公开栏目不断充实,定期更新维护栏目内容,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与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发布质量和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立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实际,落实专人负责,提供工作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权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基础性政府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个别信息内容发布把关不严。

(二)改进措施:一是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深化规范基础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二是严格执行“三审”制度,审慎把关公布信息内容,避免出现重大信息错误、敏感信息泄露等信息事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