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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蓝田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2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予以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认真践行市局党委“35553”总体思路和政治建警三个三工程,积极拓展公开的载体与形式,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度,我局通过“西安蓝田公安”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等网站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政务平台”建设,共编发西安蓝田公安公众号239期772条;通过各类媒体发布各类警务信息456条;回应12345市民热线转办的群众留言1455件,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回复率为100%;通过陕西阳光警务执法办案公开系统行政处罚公开信息3003条;阳光警务平台投诉0起;并及时发布基层动态、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及警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促进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2024年度,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领导逐级审核程序,健全制度,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运行。同时,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审查内容、程序和责任,建立了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审核责任,确保公开信息的规范、准确、合法、全面。

(四)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我局紧密结合上级“放管服”工作部署,主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管理办法,细化主动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服务效能、简化办事流程。积极拓展蓝田公安微信、微博公众号的业务范围,及时发布公安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信息,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同时,主动开展“进建商、联访解”、“警民网上心连心”、“暖心警务会客厅”等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新机制,提升了群众“三感”,展示公安风采。

(五)监督保障

2024年,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并落实专人负责制,常态化开展对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同时,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监督制度,公开投诉电话,主动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检查,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7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0063

行政强制

366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3.5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实效,但与党和人民的需求和期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存在问题:1. 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2. 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形式还不够多样;3. 对新媒体平台的运用还不够充分,互动性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 1. 加强信息收集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2. 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丰富公开信息的种类和数量;3. 持续加大对新媒体平台的投入和管理,提高新媒体平台的活跃度和互动性,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2025年,我局将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拓宽思路、创新方法,全力助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我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处理费用。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