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 正文

蓝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公开蓝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优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更新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公开了蓝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蓝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联系方式、工作职能;蓝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蓝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蓝田县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公示;蓝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征集蓝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意见建议的公告;蓝田县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等9条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合规做好答复。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共答复3件。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管理,我委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制度,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委领导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发布和日常维护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安全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源头管理原则,按照“谁负责,谁公开”的工作要求,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确保群众获悉及时、查阅便捷。

(五)监督保障机制

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委内重要工作范畴,按照“信息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好政治关、思想关、文字关,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0000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0000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10000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

210000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细致;个别内容更新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全面公开我委相关政务信息;不断增强政务公开责任意识,有效提升公开信息质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各科室间的配合,及时清理和更新工作信息,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