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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内容,现将2020年度蓝田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予以总结。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组织开展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务公开条例》等指导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局坚持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各单位负责人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上下协调的工作格局。全年我局举办有关信息公开专题会议2次接受培训140人次。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行。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我局紧密结合“放管服”部署,不断提升服务效能。简化办事程序,大力推进政务、警务公开。加强“两微两站一端”(警务微信、微博、互联网门户网站、公安网网站)建设和管理,完善 “互联网+政务平台”建设,不断简化并公开各类行政审批程序和环节,力所能及的让群众“最多跑一次”。三是进一步推动信息化建设。我局不断加强资金投入、加大硬件建设,认真做好网站运维工作和网上办理服务工作,确保运行高效,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提升服务群众提供载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及时确定由专人负责警务微信公众号、互联网门户网站管理工作,并深入街办、社区等采取悬挂横幅,分发各类宣传彩页、册子等多种方式,集中宣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各类信息公开情况

1、各类信息平台信息公开情况。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务网站核心公开平台作用,第一时间通过网站公开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统计数据、便民利民措施、重大工作部署和警务信息等重要信息。2021年,编发西安蓝田公安公众号285期962条;通过蓝田县政府站群管理平台和西安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44条;“互联网+”平台查询84061条,办理业务6953条;我局交管大队积极履行“第一解读人”职责。采用图表图解等方式,带头解读政策法规200多次,形象生动,简明易懂。通过台蓝田县融媒体中心和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回应社会关注,不断拓宽传播受众面和覆盖面,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及时、有力。

一年来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发布各类警务信息321条。全年及时回应各类信息10条,为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良好舆论基础,为创建“平安西安”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2、利用其他方式公开信息情况。积极开展宣传,我局及时组织警力,深入社区集中宣传,悬挂横幅、张贴《西安市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和《西安市燃放销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第一时间让群众了解《条例》法律法规。营造浓厚氛围;对开锁业等4类涉企登记备案事项,和旅馆业等4类行业场所许可、备案流程清单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最多跑一次”办事指南126种,办事指南包括办理地点、服务电话、办理时限、办理程序、收费情况、提供材料及说明、流程图等;户籍室户籍政策、居民身份证“三项制度”等宣传彩页20种,方便办事群众。

同时,我局各派出所主动开展“向人民汇报”活动 ,展示公安风采,征求工作所通过向本辖区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工作意见建议。全年共组织向群众汇报工作会

15场次,110警营开放日活动1场次。

(二)受理群众投诉及处理情况。2021年,县局督察大队共接群众投诉200起。其中:警风警纪57起,查处57起,110转办132起,查处132起;12345热线转来7起,查处7起;群众来访4起,查处4起;领导交办13起,查处13起。按投诉类型分:工作不作为77起,执法态度问题18起,执法程序不规范58起,违反警务纪律类2起,其他35起。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我局领导历来高度重视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提上局长办公会议议事日程, 2021年度,我局接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11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8件),另有4件政协委员提案为参阅件。对提议案办理工作做到了“三个明确”即明确负责领导、明确承办人员、明确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逐人逐件抓好落实,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部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及进度当面反馈给了委员及相关群众。对不足的方面进行耐心细致整改,完善提升工作,赢得了人民群众满意。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8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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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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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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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存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贯彻执行和督导力度还需要加强和改进的问题。2022年,我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学习培训,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时间以及发布格式方面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并将公开要求固化为文件办理过程的必要环节,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提升办事效率。

(二)继续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深化、公开形式不断丰富,公开层面不断拓展的特点,紧紧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高的问题,通过媒体、网络等各种渠道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同时,不断加强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的时效性、丰富性,打造成向群众展示我局信息的窗口。

(三)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不断强化政务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功能,充分发挥公安微博、公安微信互动特点,突出信息公开和办事服务功能,落实自有平台与上级平台的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工作,打造为民服务、接受监督的新型信息公开网络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蓝田县公安局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