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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蓝田县统计局认真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严格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统计部门优势,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群众的满意程度。2022年发布了2022年预算公开、2021年决算公开;更新了机构基本信息、机构法定职责、领导信息、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等信息;发布了蓝田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1年12月至2022年11月每月蓝田县主要经济指标数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着政务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等不足之处;网站互动功能、电子政务和政务公开系统的应用还需进一步完善。我们将在2023年的工作中继续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各科室间的配合,及时清理和更新工作信息,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公开。

(二)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及时主动向政府信息办、档案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

(三)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全面公开我局各类政府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进一步增进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利用网络、简报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在不违反保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完善评议机制,对本系统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公开信息情况等进行跟踪督查,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多地知晓、关注、参与、监督全县统计系统各项政务活动。

(五)积极做好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内容的保障完善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