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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府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认真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以及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实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持续加强新媒体监管工作,将政府网站、新媒体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主抓,县政府办电子政务信息科负责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健全完善各镇街、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明确责任领导、具体负责人,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二)建立主动公开目录。在政府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动态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及时更新信息。为便于公众查询信息,在政府网站首页添加信息公开目录入口。2020年政府网站共发布政策文件、应急管理、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建议提案结果公开、决策预公开、价格管理、双随机、一公开、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督查审计等各类信息2232条。按时汇总上报三大领域政府信息、政务资讯、三大攻坚战及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等工作信息。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2020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2件,其中,5件公开答复、1件不予公开、5件为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务信息,1件为未提交补正申请。为推进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公开征集依申请公开优秀案例,层层筛选后上报市政府。

(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把握公文公开属性,把保密审查制度作为信息安全的保障,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做好保密审查工作。注重信息发布质量,提高文件可读性,对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涉及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文件,实行解读与文件同步发布,全年共发布文件解读26个。

(五)优化信息公开平台。把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积极配合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多次对接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修改网站ICP备案,2020年4月完成政府网站IP地址修改工作,同年4月底网站数据全部迁移至市政府集约化平台。

(六)强化信息公开制度保障。按照《蓝田县人民政府网站日常运维管理办法》,切实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及重点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各镇街、各部门政务公开监管,将《信息公开办法》作为考核依据,引导各镇街、各部门编制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公开26个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督促各单位按照标准目录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七)严格规范政务公开。通过政务服务网让企业好群众动态掌握办事进展,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集中公开“服务事项、零跑动事项、最多跑一次高频事项、马上办、就近办、网上办、一次办”等服务清单,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全县18个部门已完成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及陕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事项认领。

(八)落实解读和回应关切。全面提高文件可读性,对以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涉及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文件,解读与文件同步发布。积极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对群众反映问题,确保5个工作日内回应。

(九)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对全县政务新媒体进行认真排查,对无力维护的政务新媒体全部关停。同时将现有的33个政务新媒体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及“开普云新媒体监管系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6

-15

1775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82

83

1112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65

74

1486

行政强制

136

9

2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6

103536393.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1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1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1

1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2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虽然我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部分单位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信息质量不高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平台作用,督促各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监管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要求各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自该政务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严格信息发布程序,坚决杜绝发布国家保密、个人隐私等信息。二是提高信息内容展现形式。发布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相关的政策信息、服务信息时,同步发布解读信息。积极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访谈交流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布,提高信息内容的可用性、实用性、易用性。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强化新媒体日常监管,制定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注销流程。将全县政务新媒体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及“开普云新媒体监管系统”,按照“谁开办、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做好新媒体日常保障工作。保持账号活跃度,每两周发布信息不少于1条,保持政务新媒体与民众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