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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蓝田县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 月31日,电子版可通过蓝田县人民政府网( www.lantian.gov.cn )浏览。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县围绕“五公开”及“三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全面公开政府信息。指导各镇街制定镇街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化、规范化。

(一)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为加大对各单位的信息公开的监管工作,根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了《蓝田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蓝田县人民政府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蓝田县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指导各镇街制定了信息公开办法。

(二)依托政府网站,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1.建立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内容发布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网站工作年报等信息。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主动公开目录,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以及“三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全面公开政府信息。截至目前,发布五公开及三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2533条。每月向市政府上报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发布情况。发布政务公告180条、本地新闻、政务资讯信息605条,更新走进蓝田、蓝田旅游、专题专栏等栏目信息437条。为促进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我县政府网站信息管理,我办于6月12日下发了《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及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单位要按照2021年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在规定时限内向县政府网站后台添加信息。

2.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

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模板,规范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全年收到今年申请公开10例,全部按时办结。

3.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在县政府网站建立基层政务公开目录专栏,按照17个部门制定的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导各镇街制定镇街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推进镇街政务公开,指导各镇街制定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

4.加强政民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完善政府网站在线互动功能,实现政府网站与政务服务网一键登录。专人负责每天查看网站投诉、咨询信件情况,对未按期更新的单位采用群提醒、电话督促、提醒函方式,督促其按时、规范答复。今年以来,县政府网站共接收各类咨询、投诉、建议347件,办结347件,办结率100%。

(三)强化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内涵外延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及省市政府对政务新媒体要求,对全县政务新媒体进行规范管理。对无力运维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注销,目前我县保留的政务新媒体18个,全部纳入开普云监管系统及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充分发挥开普云监管作用,督促各单位做好新媒体更新工作。引导各政务新媒体积极转发相关信息,今年以来,引导我县政务新媒体转发中国政府网信息73次115条。注重信息发布质量,组织政务新媒体单位对以前发布信息进行排查,及时纠正错误表述及错敏词,不断推进各政务新媒体的互动交流、转发、点赞等规范化。

(四)复议诉讼情况

今年县政府未收到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收到信息公开类行政应诉案1件,已审结,审理结果为原告自愿撤诉,法院裁定准予撤诉。均未发生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及败诉等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2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67

行政强制

2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40.0334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县在政务公开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在政策文件解读未与文件实现同步审签。下一步,我办将进一步强化政策文件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督促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明确政策文件解读主体,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由文件起草单位组织做好解读工作;以各镇(街)和县政府各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由制发单位负责做好解读工作;多个单位联合起草、联合发文的,由牵头单位组织做好解读工作,其他单位配合。文件解读与文件实现同步审签。不属于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但具有管理公共事务作用,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切身利益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需要广泛知晓,或专业性强的主动公开文件应当进行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0日